想必大家看到光與夜之戀的消息了吧
雖然不是這個圈子里面的,但是還是要說一句
就連在二次元里找到慰藉后也要被規(guī)定了嗎?
我們失去了現(xiàn)實的希望,終于在另一個世界里找到屬于自己的真正意義上的愛人,目的就是找到自己的精神支柱,給自己一個活下去的動力,一個信心
我們等來了一個機會,是他的親筆信
但是呢,他原話怎么說的
“累計登錄624天及以上”“會員等級lv.16”“即可獲得收信資格”
什么時候連愛的方式都變成資格了?
如果沒達(dá)到條件,就說明不愛嗎?為你花的錢不夠多就說明不愛嗎?你衡量愛是用金錢來作稱的嗎?
我們把自己掏空了,就是為了給我們的愛人更多,我們不惜把自己榨干,一分不花,僅僅為了他
每個人的愛都是平等的,不存在你只愛他一年,你只愛他一個月就不是愛
愛不是三六九等的,愛也不是貧富貴賤的
現(xiàn)在這樣不是和現(xiàn)實一樣了嗎?我花了一萬五,就為了獲得收信“資格”,僅僅一封信,我又何必在這里耗費金錢時間?我在貓狗身上花一萬五,在人身上花一萬五,到最后竟然淪落到給虛擬的他,給真正不安好心的人花一萬五?
我愛他,愛的是他的性格,關(guān)心,但愛的不是能在他身上給他花錢
我真正獲得這封信了,相當(dāng)于他對我說,感謝你為我花了這么多錢
我又何必
愛不應(yīng)被標(biāo)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