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設
《論語·泰伯》載禹“盡力乎溝洫”,變水災為水利,服務農耕。其實水利技術的應用是黃河流域人民在勞動實踐過程中慢慢積累開發(fā)出來的,并非大禹一人所為。
歷法應用
為了適應農業(yè)生產的需要,探索出農事季節(jié)的規(guī)律,現代仍舊流行的有時稱為夏歷的農歷可能是在夏代編成的。
手工業(yè)
隨著夏代農業(yè)生產的發(fā)展和生產部門的分工,燒制陶器,琢磨石器,制作骨器、蚌器,冶鑄青銅器和制作木器等各種手工業(yè),也有了新的發(fā)展和分工。此外,制造木器、玉器、骨器和蚌器,以及紡織和釀酒等,在夏代都可能已成為獨立的手工業(yè)生產部門。
燒制陶器
制陶業(yè)在夏代可能已經成為一個獨立的極為重要的行業(yè)。在燒制陶器方面,當時不僅廣泛使用了快輪制造技術,而且在燒造方法上,又多采用陶器出窯前的施水法,使陶器多呈灰黑色、灰色或黑色,且又質地堅硬。陶器表面除多施用籃紋、方格紋與繩紋等裝飾外,還有精美而細致的指甲紋、羽毛紋、劃紋、圓圈紋和鏤刻等裝飾。器形品種如炊器、飲器、食器和盛儲器等達三十多種。特別是有些造型美觀,制作精湛,胎質細膩、薄如蛋殼、器表漆黑發(fā)亮的磨光黑陶器,只有具備燒陶豐富經驗和高超技術的人才能燒制出來,故制陶業(yè)大概已成為獨立的手工業(yè)生產部門。
石器制造
在石器制造方面,以鉆孔石鏟與石刀為主。各種石器磨制精致,幾乎沒有鉆孔損毀或重鉆的現象,表明制作石器的技術已相當成熟。少數靠近山區(qū)的遺址中,有較多的石器成品出土。而在遠離山區(qū)的地方半成品和打下來的石片則不多見。說明這些地方出土的石器都是由制造石器的地方交換而來;還說明當時石器的專門加工和交換已經出現。
青銅器
在文獻中,有夏代冶鑄青銅器記載。如“禹鑄九鼎”和夏后啟命人在昆吾鑄鼎,出土的鑄造銅器的遺存可以為證。如在臨汝縣煤山龍山文化中晚期遺址中,出土了煉銅坩堝殘塊,其中最大的一塊長5.3、寬4.1、厚2厘米,上面保存有六層冶銅痕跡。鄭州牛砦龍山文化晚期遺址中,也出土過一塊煉銅坩堝殘塊,殘塊上還粘附有銅碴與銅銹,經化驗是屬于銅錫合金的青銅遺存。特別是1980年在登封王城崗的發(fā)掘中,出土了一件青銅殘片,殘寬約6.5、殘高約5.7、壁厚約0.2厘米,經化驗是包含有錫、鉛、銅合金的青銅。其器形有可能是青銅鬶,有些學者認為,夏代已經鑄造銅器,并進入了青銅時代。
已知還沒有在夏代的遺址中發(fā)現較大的青銅器,但在二里頭文化遺存中有青銅鑄造的刀、錐、錛、鑿、鏃、戈、爵等工具、武器和容器,同時還發(fā)現有鑄銅遺址,出土有陶范、銅渣和坩堝殘片。出土的銅容器系采用復合范鑄成,反映當時的鑄銅工藝已有一定規(guī)模和水平。
至于青銅器,中國已經發(fā)現了二里頭文化的銅刀。如果二里頭文化被認為是夏朝時期的文化,那么這件青銅器就是夏朝時期的。夏代青銅器的形式非常接近陶器,它鑄造青銅的歷史不長,所以青銅器沒有形成一個好的規(guī)范,所以它有點像陶器的樣子,跟夏代出土的陶器一模一樣,比較原始,它沒有好多花紋,有小圓點,刻畫簡單的線條。
畜牧
夏代畜牧業(yè)有一定發(fā)展,還有一些專門從事畜牧業(yè)的氏族部落。如有扈氏在甘戰(zhàn)敗后,被貶為牧奴從事畜牧工作。馬的飼養(yǎng)得到很大重視。
文化
文字
原始文字的雛形,從仰韶文化到大汶口文化等文化遺存看已經出現,并在逐步發(fā)展中。在河南安陽商都殷墟等處發(fā)現的甲骨文字和金文,是中國現已發(fā)現的最早的文字,是基本成熟的文字。從殷墟時代上溯到夏初,不過八九百年,夏代已有文字和文獻記錄,是無可懷疑的。商朝的文字是成熟的,夏朝的文字也是成熟的,因為歷史上已有夏篆的記載,夏禹書、禹王碑則是夏朝的傳世文字,是夏篆。
提到篆字,自然會想到大篆和小篆,所謂大篆,即指周篆;所謂小篆,即指秦篆。篆字,就是官方文字。歷史上還有夏篆一說,由于人們未發(fā)現夏朝文字,所以一直對夏篆有不同看法,如:‘夏篆,傳說中夏代的文字。一般以為周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始為篆字,此‘夏篆’所言之‘篆’,泛稱也。從考古實物來看,尚未發(fā)現確切可靠的夏代文字;如有之,則必較甲骨文更原始一些。古人多有以金文大篆附會夏篆之說,凡此種種,皆依托之偽說’在這里夏篆被認為是‘附會’‘偽說’其根據是夏朝文字不存在,就談不上夏篆了。
地理
地圖的出現,從夏禹治水的傳說中可以看出當時人們已經認識了許多高山大河,確定了大地的東西南北,學會了開渠、分洪、修堤,并且掌握了計算、測量和繪制簡單的地圖。傳說大禹通過自己的實踐,收集了九州島島獻來的銅等金屬,鑄了九個大鼎,鼎上分別有各州的山川、草木、禽獸,有人說這可能是導游的“指南圖”,或者說是4000年前的原始地圖。
民族
三苗
“苗”與“蠻”在上古漢語中同音同意,三苗與后世的南蠻應是同源?!稇?zhàn)國策·魏策》記載了三苗的地望,東面洞庭,西面彭蠡,北起文山,南接衡山。堯舜時期,洪水泛濫,三苗趁機在東南作亂,曾與驩兜、共工和治水失敗的鯀被四岳合稱為天下“四罪”,必懲之方才咸服民眾。舜派禹降服苗民,未得結果。舜晚年又親自南征,途中在蒼梧之野病逝。禹繼續(xù)征苗事業(yè),作誓師詞《禹誓》,與苗軍展開了一場歷時七十天的大戰(zhàn),克服苗師,平定三苗。從此三苗衰微不振,退出了歷史的舞臺。
東夷
夷人位居中原之東,故稱東夷。東夷族起初分布在河北保定易縣至燕山南麓一帶,在夏商時期分作四部,一支留居冀中,北支環(huán)繞渤海灣遷至遼東、朝鮮半島,南支經山東南下到江淮地區(qū),另有西支遍及華北平原西部山西、河南二省,最遠達陜西,這一支在夏朝早期與夏后氏構成矛盾,曾在太康至杼的期間對夏后氏政權構成不小的威脅。有窮氏興于窮桑,其后北遷至渤海之濱鬲,在那里逐漸壯大。五帝時期曾加入有虞氏的部落聯(lián)盟,協(xié)同舜帝驅逐大風、十日、九嬰、猰貐、鑿齒、封豨、修蛇等逆盟部落,威望一度振興。夏初,有窮氏西遷于鉏,逼近夏后氏的心臟區(qū)域。太康時,夏室中衰,有窮氏首領羿借機西進。南渡黃河,滅結封豨、夔、洛伯、河伯四個夏后屬國,占據嵩山北麓、河伯故地窮石。遂后奪取夏都斟鄩,淫放太康于豫東,另立其弟中康。中康陟,子相立,羿遂代之,如此奪取了政權。八年后,羿被義子寒浞殺害。寒浞烹羿之肉強迫羿子吞食,羿子不肯便被寒浞殺害。寒浞又娶羿妻純狐氏,生豷、澆二子。寒浞殘暴昏庸,夏后少康聯(lián)合有鬲氏降臣靡、有虞、有仍、斟灌、斟鄩等親夏氏族一舉滅掉了豷、澆和寒浞。有窮氏族人自此離開河洛地區(qū),向西南遷徒。東夷諸國中除早期的有窮氏與夏為敵,并以后羿、寒浞為首先后取代夏王朝約40年之外,其余的東夷諸國大部分時間均與夏修好。這些國家中,有在少康復國活動時給予支持的有鬲、有仍、有虞等國,和曾為“夏車正”的薛等。
東夷族的東南支分為九族,統(tǒng)稱“九夷”?!吨駮o年》記載,相時,“于夷來賓”,而少康復國時,只有方夷歸附,其余八支繼續(xù)與夏人抗爭。少康子杼在位期間,大力改善軍事裝備,作甲作矛,屢敗夷族,把夏后的勢力擴張到東海之濱。至杼子槐時,九夷紛紛歸附夏后,往后夷夏彼此和睦。
商
在被司馬遷列為中國正史開端的“五帝”時代,東夷集群已分化為許許多多不斷重組的部落集團,如著名的蚩尤部、顓頊部、帝嚳部、帝舜部、皋陶部、伯益部等,都源出于更早存在的太昊、少昊兩大集團。商族子姓,源于帝嚳高辛氏,始祖契為帝嚳妃有娀氏簡狄所生。契為禹同期人物,居于商丘,曾協(xié)助大禹治水。經昭明、相土、昌若、曹圉、冥五位先公,商族從豫東發(fā)展到豫北。冥任夏后水官,在治水過程中死去。冥子王亥在位時,商族經濟達到新的高峰,《卜辭》記載王亥一次祭祀可用牲多達五十頭牛。為解決牲口過剩、不易畜養(yǎng)的問題,王亥將一部分牛羊托寄于河伯氏和有易氏。有易氏首領綿臣卻得寸進尺,強迫王亥交出所有牲口,王亥拒絕,綿臣便將其殺害,奪走牛羊。后來王亥之弟王恒從綿臣手中奪回了牛羊。王恒之子上甲微又聯(lián)合河伯氏討伐有易氏,殺死綿臣。商族在有易氏沒落的同時強大了起來。主壬、主癸時期,商族勢力不斷上升,他們拉攏黃河下游各氏族部落,一步步逼近中原夏后氏地區(qū)。天乙湯繼位后,網羅人才,在伊尹、仲虺、女鳩、女房的協(xié)同下,始征葛,又先后消滅韋、顧、昆吾等親夏氏族,削弱夏后勢力,“十一征而無敵于天下?!睖孟牡匕l(fā)生旱災,起兵西進,在鳴條與夏后桀展開激戰(zhàn),桀抵擋不過,經歷山逃至南巢。湯在西亳稱王,夏朝覆滅,商朝成立。
社會
飲食
主食
三代庶民的主食是由各類谷物做成的粥飯。將黍、粟、稷、稻煮成稀粥、濃粥食用,社會上層則多食干飯,偶食青菜。只有在舉行大型的祭祀活動時才宰牲,禮肉置于鼎內在地下儲藏。在多處二里頭遺址都有發(fā)現黍殼、稻殼的遺存。
飲酒
傳說禹的大臣儀狄開始釀造酒,夏后少康又發(fā)明了秫酒的釀造方法。新石器時代后期中原文化中的龍山文化就有了釀酒的習慣,到了生產力更強的夏代,釀好酒、飲好酒變成了一種權力和財力的象征。古文獻中記載到的“杜康造酒”、“儀狄作酒”、“太康造秫酒”、“少康作秫酒”[71]等傳說都可以佐證酒在這個時期的重要性。夏商西周時期的酒均為度數不高的糧食酒,并不濃烈?!抖Y記·玉藻》中記載古人飲酒飲三爵后依然肅靜腦明。
交通
夏朝都城出現了車,但還不能確認是人力車還是馬車,因為車轍只有1米寬,和商朝的2米寬車轍不同,商朝已經確認使用馬車了。
爭議
是否存在
由于流傳下來的與夏代有關的史料十分匱乏,一些歷史學家、文人(胡適、顧頡剛、***等)否認夏朝的存在。雖然還未挖出夏朝文物,也未發(fā)現夏朝文字,但是《史記·夏本紀》中記載的夏代世系與《殷本紀》中記載的商代世系一樣明確,商代世系在安陽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辭中得到證實,因此《史記·夏本紀》中所記的夏代世系被多數學者認為是可信的。這樣,在考古學家對安陽殷墟、鄭州商城等商代的物質文化遺存有了進一步認識的基礎上,提出了夏文化探索的研究課題,希望用考古手段去找到夏代的物質文化遺存,進而恢復夏代歷史。
古史學家依據文獻資料,提出有兩個地區(qū)可能是夏人的活動地區(qū):一個是河南西部嵩山附近的登封、禹縣和洛陽平原;一是山西南部的汾水下游地區(qū)。因為傳說中夏代的都邑和一些重要的歷史事件,大多同這兩個地區(qū)有關。1959年開始“夏墟”調查,拉開了夏文化探索的序幕。四十年來在豫西、晉南開展了一系列考古調查和發(fā)掘工作,使夏文化探索的目標逐漸縮小。多數學者認為:以偃師二里頭遺址命名的“二里頭文化”(包括二里頭類型和東下馮類型)和豫西地區(qū)的“龍山文化”是探索夏文化的主要對象,并對夏文化問題發(fā)表了各種看法。惟因缺乏文字等直接證據,學術界對哪種遺存是夏代文化還沒有形成共識。但是無論是豫西地區(qū)的“龍山文化”還是“二里頭文化”,均已積累了相當豐富的資料,它為最終解決這個問題創(chuàng)造了很好的條件。
據傳宋代宣和年間臨淄出土的一組春秋時期青銅器叔夷鐘(作器者叔夷乃宋穆公后裔,齊靈公時任齊國正卿)有銘文追述宋人祖業(yè)說:“……隙成唐,又嚴在帝所,溥受天命,刪伐夏司,敗厥靈師,以少臣惟輔,咸有九州,處禹之堵……”也就是“威武的成湯,敬畏天帝,接受天命,討伐有夏,打敗其軍。在小臣的輔佐之下,囊括九州之地,占有大禹之都?!@段銘文同西周以來文獻中關于夏和殷(商)是前后承替的兩個王朝、‘殷革夏命’的說法完全一致,成為兩周史籍有關夏王朝記載的有力佐證”。鑒于記述夏王朝與夏商更替的文獻史籍沒有早到西周者,所以春秋銅器叔夷鐘恐怕還是無法成為“西周以來”或“兩周史籍有關夏王朝記載的有力佐證”。
2002年面世的遂公盨屬西周中期,其上有“天命禹敷土,墮山浚川”的字樣。銘文記述大禹采用削平一些山崗堵塞洪水和疏道河流的方法平息了水患,并劃定九州,還根據各地土地條件規(guī)定各自的貢獻。在洪水退后,那些逃避到丘陵山崗上的民眾下山,重新定居于平原。由于有功于民眾,大禹得以成為民眾之王、民眾之“父母”。遂公盨的發(fā)現,將大禹治水的文獻記載提早了六七百年,是所知年代最早也最為詳實的關于大禹的可靠文字記錄。但文中并無“夏”的字樣,禹似乎還具有神格而非人王,因而這篇銘文似乎并不能被看作是夏代“大禹治水傳說最早的文物例證”。
馮時2002年發(fā)表《夏社考》、2008年發(fā)表《“文邑”考》,將出土文獻、殷商甲骨文、金文及考古資料相互印證,首次根據相當于夏代早期的出土文字資料證明了夏王朝存在的事實,從而使夏文字及夏王朝均得到了明確證認,并繩正夏、商、周三代京邑的制度史問題,成為考古學和先秦史研究的重要突破。
大禹族屬
在“古史辨”運動初期,顧頡剛曾經相信“禹或是九鼎上鑄的一種動物”。此后,接受錢玄同的意見,顧頡剛很快放棄了“大禹為蟲”的假設,而主要關注禹是否具有神性及其如何與堯舜發(fā)生聯(lián)系的。研究禹的神話傳說研究之所以對顧頡剛以及“古史辨”學派意義重大,是因為對禹的關注正是顧頡剛提出“層累說”的切入口,而“層累說”是“古史辨”學派最基本的理論之一。[106]他的結論是:
(1)西周中期,禹為山川之神;后來有了社祭,又演變?yōu)樯缟瘛忠虍敃r神人的界限不甚分清,禹又與周族的祖先并稱,故禹的傳說漸漸向“人王”過渡而與神話脫離。
(2)禹與夏的關系,在《詩經》、《尚書》和《論語》等書中都沒有提到,到《左傳》、《墨子》和《孟子》中才有“夏禹”的記載,而這些文獻都是戰(zhàn)國時代成書的,所以禹與夏發(fā)生關系是戰(zhàn)國中期以后的事。
(3)對于禹的來源,承認“禹為動物,出于九鼎”僅是一種假定,但又提出“禹是南方民族的神話中的人物”這一新假設;同時指出,有關禹的傳說源自商周時期南方民族“有平水土的需要”,中心在越,經越傳至群舒,再傳至楚,最后由楚傳入中原。
(4)禹的傳說起于西周中期,堯、舜則起于春秋后期,他們之間發(fā)生關系則是建立在戰(zhàn)國時期禪讓之說的基礎上的。
隨著出土文獻的日益增多,顧頡剛古史研究的史料審訂工作“考年代”與“辨真?zhèn)巍眱煞矫娌粩嗾兄路亲h。但新出土文獻和史料真?zhèn)我蛩刈兓瘜︻櫴洗笥韨髡f研究的結論雖有所校正,其變動仍在顧氏舊有論證框架之內,也并未撼動“層累說”的根基。
文化遺址
夏朝沒有文字直接流傳下來,所以只能依賴古代文獻的記載了解夏朝的國王、官吏、軍隊以及刑獄情況?,F代以來,河南省洛陽市偃師市區(qū)二里頭村遺址中大型宮殿、墓葬以及許多青銅器的出土,則從一個側面揭示了作為新石器晚期部落聯(lián)盟夏國的政治經濟及社會文化、生活等各方面的情況有關夏代社會發(fā)展的情況,古代文獻記載既少,又多模糊不清。關于夏代的地下考古工作,還在繼續(xù)探索中。
經過多年的調查和發(fā)掘,在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等地,發(fā)現了一種介于河南龍山文化和鄭州二里崗早商文化之間的文化遺存,以河南洛陽偃師二里頭遺址的內涵較典型,稱為“二里頭文化”。這一文化遺存的時間,據測定,約在公元前1900年左右,屬于夏代紀年范圍內。當前,雖然還沒有足以確定它是夏代文化的直接證據,但所提供的豐富考古資料,有力地推動了探索夏代文化的工作。
之所以判定二里頭遺址為夏都,主要出于三方面的科學考量。首先是通過考古地層學、類型學來判定二里頭所處的相對年代,它處在龍山文化和商朝文化之間。其次是通過碳14年代測定法,測定二里頭遺址至今3800到3500多年之間,年代跟史書記載的夏朝中晚期比較吻合。此外,二里頭遺址所處位置是河南省西部,這也符合史書記載的夏朝主要活動區(qū)域。
“更為重要的是二里頭遺址出現了一系列王朝氣象的內涵?!保镱^文化以其高度輝煌的王朝氣象、高度發(fā)達的控制網絡和統(tǒng)治文明,成為距今3800-3500年前后東亞地區(qū)最早的核心文化、廣域王權國家,并率先進入王朝文明階段。在此過程中,中原腹地形成了以二里頭都城為中心的金字塔式聚落整體結構和眾星捧月式的聚落空間分布格局。
隨著中華文明探源工程和“夏商周斷代工程”的開展,通過碳14測年、文獻記載、考古地層學等方面的綜合研究,二里頭文化主體部分為夏文化已被大多數人所接受。
社會性質
根據馬克思歷史理論,夏、商、周三代曾被定性為奴隸社會,此觀點爭論較多。奴隸社會以社會下層的廣大奴隸群眾為主要生產角色,然而就傳統(tǒng)文獻記載以及考古發(fā)掘工作并沒有發(fā)現中國上古時期廣泛實行奴隸制度的跡象??枴ゑR克思總結古希臘、古羅馬和古日耳曼民族的社會歷史提論,原始社會的原生形態(tài)在向文明邁進時,衍變?yōu)榇紊螒B(tài),奴隸或農奴制度取代原始的氏族公社,他認為原始氏族制度的消失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在古代的中國,氏族制度并沒有消失,而它在很長的時期內頑強的保存著。在國家的萌芽期,原始的氏族公社制度無法承載對廣大區(qū)域進行有效管理的任務,從而衍變?yōu)橐环N氏族封建的世襲制度。又在西周時期衍變?yōu)樽诜ǚ饨ㄖ贫?。有效的施行奴隸制度需要一個完善的中央集權體系和一個強大的軍事勢力,這是夏代不具備的。中國在三代時期曾施行過小規(guī)模的奴隸制度,但始終沒有達到西方文明的規(guī)模。在古希臘的城邦里奴隸人口普遍超逾自由人口,奴隸人口占古羅馬意大利半島總人口的四成以上。三代社會的主體分別是“眾人”和“庶人”,盡管社會地位低下,他們還是有家有戶的平民,其生產作物通過“貢”、“助”、“徹”賦交于上,而不是奴隸制下的無償掠奪。真正的奴隸只是比例占少數的罪人和戰(zhàn)俘,他們并沒有取代庶民主體成為夏商周社會的主要勞動力,而更多的是用于人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