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辛銳上高二這一年,沈耀上高三。
這是他弦繃得最緊的一年。他清楚的知道只有自己努力考出去,才能擺脫沈浩這個兩面人。
他知道自己不算天才,所以他才不斷的學習,參加競賽與上補習班,然后努力縮小自己與天才們的差距。
當聽到雷鳴那個幼稚且無用的宣講時,他笑了。
一年,上清北?他從來不信。
對于十一班的存在,他內心是漠視且瞧不上的。對于他們那些“熾熱”與“新奇”的上課方式,他也只當作個消遣方式。
但李燃的存在,讓他與他們有了一系列麻煩的聯(lián)系。而他討厭麻煩。
當李燃誤闖自己私人領地,并且可能看見了自己胳膊上的傷后,沈耀的忍耐到了極限。
于是他利用了李燃奶奶。也許他就是個不達目的而不放棄的人。但望向李燃布滿怒火的眼神時,他竟覺得這樣還不錯。
其實除了李燃,他更討厭禹洋這個人。其實原因很簡單,就是禹洋打破了沈耀一直維持的體面。
高二上公開課的時候,禹洋因控制不住生理需求,弄臟了沈耀的球鞋,周圍的人對此打趣了起來。
沈耀想過許多的報復方式,譬如拍下禹洋的私密照、引導別人傷害禹洋……但等他實施時他想到了被同學欺負的那個給他寫信的人。
或許是考慮到了霸凌別人的后果,又或是不想成為信中所說的壞人,沈耀那些想法還是沒有被實施出來。
不過最令沈耀厭煩的還是那些人自以為是的關心與可憐。
是關心他胳膊上的傷?還是可憐他不幸的家庭?他好像不需要。
所以面對簡夏老師那樣自以為是拯救,他反駁了出來。
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問題來源和解決方法。
他不需要任何救贖者。
其實高三沈耀的心理狀態(tài),比起之前心理狀態(tài)好很多了。
也許是從幫助別人身上,他獲得了歸屬感;或許是他從信里那個人身上學會了自我成長;也許是他內心里有更在意的人了,有些人就沒那么重要了……
尤其是發(fā)生母親逼著自己去小三家里,去喊沈浩,以及生日時父母淡漠的樣子這兩件事后,他竟有些如釋重負。
不過他仍記得自己在生日那天,收到的祝福信。那是那天他唯一的慰藉。
早已對沈浩失望的他,原本很在意母親的眼眸,但在母親把自己當成工具后,他知道自己再無牽掛了。
沈耀高三一整年,即使有藥物帶給自己的副作用,他仍霸榜年級第一。
高考結束后,他考了702分,成功考上了北京大學法學專業(yè)。
至于李燃和沈浩很重視的物理競賽與添翼計劃,他沒有去參加。
并借此揭開了沈浩的遮羞布。所以高三的最后幾個月,沈耀一直處于父母不管的狀態(tài)。
好在高考結束后,沈耀請律師幫自己母親、弟弟和自己拿到了沈浩的全部財產,他把這些錢分成了三份,然后均分。
也正是這樣他不用再為錢擔心了。
他決定學法學,是因為信對面的人告訴過自己她想去北大學法學。
他想自己既然幫了那個人那么多,那自己更要看看那個人的理想是何種模樣。
不過沈耀選擇性的忽視自己內心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