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裴安
我有一個妻子,我很愛她
可我在30歲那年,我查出了癌晚期,我不想讓她知道,所以我向她提出了離婚
我找了一個女孩,讓她幫我演戲
在我去離婚的路上,出了車禍,我失憶了,記憶回到了17歲那年
我鬧著找的她,他出現在我面,我欣喜若狂
"離婚的事,等你出院再說"
我變得無措,拉著她的手
"為什么”我哽咽著
"你不愛我了嗎…”
她扯開我的手,淚流不住
"裴安,是你要求離婚的”
“不可能”我反駁道,我的眼眶也紅
他遞給我手機,是我摟著一個女孩,目光溫柔
"裴安,你今年30歲了,13年了,還早就沒了”
她忍著淚
我確認了好久,才低下頭
我有些哽咽
"能不能不離婚,我離不開你”
她憋不住眼淚
"裴安,我們都欺騙不了自己,你會想起來的,不是嗎…”
他打電話給那個女人,我卻掙扎的不讓她碰
"對不起”我哭了,我是真的愛她
一月后,我主動來我她提出離婚,是的,我恢復記憶了
"那些活你別當真,我要給她個名分…"
她愣了一瞬,便忍著酸澀點頭
財產分割,我只留了一小部分給自己,其余的都給了她,畢竟都要死了,給她留個依靠
簽下字后,我抱住了她
"好好的",我哭了
那夜,我在樓下,點燃煙一根又一根,不知道她看見我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