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下午放學后,毗鄰省實驗中學的書店就會在五分鐘之內被學生們擠得水泄不通。
直到大家散去,沫雨才會走上前小聲說:‘老板,給我一本《故事會》’接過雜志,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丸塞進書包,狠狠拽上拉鏈,長吁一上氣,好像自己剛剛拆了一個定時炸彈一樣。
千萬不要被他看見,以為自己是個喜歡看《故事會》的女生,那就遭了……
在沫雨三番五次的進諫之下,老板終于同意將每個月固定來買雜志的幾個學生的名字記下,他們的雜志一到,就用牛皮信封裝好。
2011年的夏天,老板大概是隔夜被蚊子吵得沒有睡好,睡眼松弛地將牛皮信封教給沫爸,卻赫燃發(fā)現里面是一本《看電影》——
雜志版權頁上寫著主人的名字和班級:高二五班,悲魏。
那么,那本寫著沫雨姓名和班級的《故事會》在他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