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存史籍記載顯示,弘晳事件的經(jīng)過并不復雜,從發(fā)現(xiàn)到審結(jié),只有數(shù)月(乾隆四年九月至十二月)。不過,隨著案情逐步被揭露,乾隆帝對該案的認識,由一個表里如一,卻不斷深化的過程。
雍正十三年八月,雍正帝駕崩于圓明園,,乾清宮揭開遺詔:
弘歷寶親王皇四子弘歷,(康熙)圣祖于諸孫之中最為鐘愛...其後仍封親王者,蓋令備位藩封諳習政事…俾皇太子弘歷成一代之令主…與和親王弘晝同氣至親實為一體...大學士張廷玉器量純?nèi)阏\供職,其纂修《圣祖仁皇帝實錄》宣力獨多;大學士鄂爾泰志秉忠貞,才優(yōu)經(jīng)濟,...此二人者,朕可保其始終不渝。
揭開密封遺詔后,皇四子弘歷登基,為乾隆皇帝。
乾隆四年十月,乾隆帝諭曰
弘歷理親王弘皙乃允礽之子,皇祖康熙時,父子獲罪,將伊圈禁在家。我皇考雍正御極,敕封郡王,晉封親王,朕復加幫助恩厚待之(弘皙的親王爵位)。
(查證下:康熙朝和雍正朝命人編撰的史籍,皆沒有任何提起過,乾隆帝曾幫助弘皙或者其他同輩弟兄的王爵。這一句可以看作是乾隆在給自己臉上貼金。)
乾隆在圣旨里直截了當?shù)某庳?/p>
弘歷 弘皙行止不端,浮躁乖張,于朕前毫無敬謹之意,惟以諂媚莊親王為事,且胸中自以為舊日東宮之嫡子,居心甚不可問…。
而弘皙在宗人府聽審時,仍亳不畏懼,極力反抗乾隆不實的指控和供述。
隨后又被宗人府查出弘晳與莊親王允祿、弘昇,還有怡親王胤祥的兩個兒子弘昌、弘晈等私相交結(jié)往來,因此乾隆革除弘皙的親王。
二十九日,乾隆命以弘晳的十弟弘?遞降承襲為理郡王。
莊親王允祿則與因為和弘皙往來“詭秘”,停親王雙俸,罷免理藩院尚書的官職。
胤祥長子弘昌被革去貝勒爵位,并被乾隆下旨,永不敘用。
胤祥第四子弘晈,身上的寧郡王爵位雖然保住了,但是世襲罔替的資格被廢除了。事后,弘晈的精神備受打擊,從此主動遠離政治,專心于在家以養(yǎng)菊自娛。
至于另外一個當事人弘升被革爵、永遠圈禁。當然后來他又被乾隆重新啟用,并授“一等侍衛(wèi)”,最終成為“領(lǐng)侍衛(wèi)內(nèi)大臣”(正一品),五十九歲善終,追謚“恭恪貝勒”。
在這場皇室內(nèi)部斗爭中,乾隆初年被提拔起來的宗室皇親,絕大部分參與者都沒什么實際處罰,在這樁“結(jié)黨逆案”中,乾隆帝對于其他涉事的宗室王公們的懲處,大多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即使處罰最重的弘昌,也不過革除爵位、降為閑散宗室而已,連圈禁都沒有,依舊自由自在生活。大致相當于“給個教訓、允許改過自新”也就罷了。
唯一例外的就是弘皙了,當然正如前文所說,弘皙本人一點都不冤枉。
就憑他問算命先生那幾個問題,就夠乾隆殺他十次了。
但從此以后,整個乾隆朝,再沒有一個宗室親王掌握過朝廷實權(quán)。
這也是不爭的事實。可以說允祿和弘升等人的背叛,讓乾隆對他們徹底寒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