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打破常規(guī)
法無定法。這是創(chuàng)作優(yōu)秀小說惟一可以依靠的法則。
--約翰。魯茲
長期以來,無數(shù)的寫作課程、座談小組和研討班都推崇一種傳統(tǒng)的技巧。初學寫作的人往往十分重視那些被固定下來的經(jīng)驗之談,其實這其中有許多是錯誤的。
寫作是一項非常個性化的艱巨工作,因為在相當大程度上,它沒有奧秘可言,也不是可以“教授”和可以“學習”的。正因為它是個性化的,所以人們在接受那些聽上去很可靠的意見時是非常危險的。
當充滿抱負的作者在參加了研討班和閱讀了有關參考書。文章之后,必須非常謹慎地選擇那些寫作方式和技巧,然后做一些嘗試性的寫作。專業(yè)作家深諳在學習寫作過程中遇到的困難,所以他們大多愿意幫助初學者磨礪“寫功”,同時也把他們自己的寫作方法推銷出去。但是這種真誠的幫助有時卻適得其反,就像一個醫(yī)生開錯了一劑效力很強的藥。我并不是說,拒絕接受常規(guī)的寫作方法就是極為明智的。我的意思是,在接受一種寫作方法之前,一定要先用挑剔的眼光將它審視一番。
在那些寫作學習班中,第一條經(jīng)驗就是:寫你所熟知的,不要寫你一無所知的。但也不必害怕,積累你的經(jīng)驗和探索未知的領域。然而,事實是,沒有任何人能完全了解某個領域,并把各個方面出色地組織起來寫成小說。要選擇那些能夠抓住主題的實質(zhì)內(nèi)容,而不是令人費神的事實全部。抓住細節(jié),抓住人物的情緒和性格。
例如,我最近得知,獨立戰(zhàn)爭時期,在許多戰(zhàn)斗中并沒有使用步槍和火槍類的武器,而是使用匕首、戰(zhàn)斧和棍棒器械在近距離搏殺。所謂的棍棒器械就是在一根長約6英尺的棍棒頂端裝上矛尖和斧頭型的武器。因為喬治。華盛頓不希望他的戰(zhàn)地指揮官把精力都耗在頗為費時的安裝彈藥上,他希望他們更能注意戰(zhàn)術與謀略。然而,這種棍棒式的武器很難符合讀者的審美要求,所以當我在創(chuàng)作那一時期的小說時,故意忽略了這一事實。我還是為我的軍官們配備上火槍,讓歷史學家去研究棍棒式武器吧。
所有優(yōu)秀的小說都扎根于事實。這句話只說對了一部分。事實的重要性有多大,讀者對事實的理解就有多深。但我們是在寫小說,而不是寫旅行見聞或指導手冊。例如寫一條大街,錄人你筆下的不應是整條街的門牌號碼,開車時應遵守的交通規(guī)則,而是你的人物走在這條街上的感覺。諸如,他踏在一塊尖利的石頭上,弄傷了后腳跟;或他被高低不平的路面絆了一下,險些摔了一跤;要么是他走在被太陽曬得發(fā)燙的馬路上,感到自己快要熔化了。我以為這才是小說的真實性。從某種意義上說,小說的真實性就是能夠讓讀者真切地感受到人物所感受的一切。
但試圖通過堆砌大量的細節(jié)來創(chuàng)造真實的情景是錯誤的,你可能會使讀者陡生疑慮,反倒畫蛇添足了。當然,對眾所周知的事實必須加以準確地描述,那么即使出現(xiàn)了一個刺眼的錯誤(如佛羅里達有了一座山,密爾沃基冒出了地鐵),也不會破壞你所想要營造的一種情境。但是描述事實對營造情境并沒有多大的幫助。
調(diào)動讀者的情緒--這才是小說真正應該做的。如果你在其他方面有一些缺陷,但你做到了這一點,那你就成功了。小說不是關于事實的描述,甚至有時可以忽略、扭曲或潤色,如馬克。吐溫對死亡不夠成熟的描述。
在寫作之前先列出一個提綱。這是另一條傳統(tǒng)的經(jīng)驗之談,但也有可能是錯誤的。絕大多數(shù)作家需要一張“地圖”來指導他們寫作的方向,使他們不至偏離主題。但是一個僵化的提綱往往會誕生出一篇僵化的、機械的文章。這樣做雖給寫作勾勒出了輪廓,卻同時也套上了枷鎖。我認為最好是盡可能地一氣呵成,在你開始寫作之前,不要關閉心靈的大門。我的辦法是,在一個較為松散和自由的概要基礎上寫作,這樣既把握住了大致方向,同時又為即興發(fā)揮提供了空間。它也許是一段曲折情節(jié)的突然閃現(xiàn);也許是原先某個小人物令人驚奇的卷人,使你還須多添筆墨;也許是一個引人人勝的次主題的深化;或許是一個出乎意料的浪漫故事的發(fā)生。我們不可能,也不應該在動筆之前就熟知一切。
在動筆之前就安排好故事的結局,我發(fā)現(xiàn)許多人在這樣做。我聽說有些作家在動筆時,對故事的結局沒有一丁點兒概念。也許小說的思想在他們的心中已扎下了根。他們或開門見山地提出一個有趣的、稍顯偏頗的觀點,或以一個令人吃驚的意外起頭,然后逐步推進,不僅脈絡鮮明而且極具感染力,最后以意味深長的結局收尾。還有一些作家開頭時略顯脈絡,結尾亦很簡單、含糊,這僅是一個寫作大綱。如果他們覺得這么做對他們正合適,那也無妨。
每一個作家都有自己獨特的創(chuàng)作程序,有時作家自己也不完全明了。關于這一條,你必須親自嘗試。我想說的是,在一個故事開始時不要先設定結局,看看將會發(fā)生什么,這有助于你開闊思路,也有助于形成你自己的風格。
修改、修改、再修改,我就是這么做的。但我觀察到,有的作家寫得“長”,有的作家寫得“短”,然后再作添加(不是填補)、刪減或壓縮。很不幸,我是屬于寫得“短”的那一類作家的,我對作品潤色和修改得越多,效果越好。但一位很有名的科幻小說作家常對我說,他根本不修改。對此我一直表示懷疑,直到有一次我去他家,親眼看見他坐在打字機前,一頁又一頁妙筆生花的文字從打字機的卷筒中“飛”出來。一氣呵成!這就是關鍵。如果他遵循常規(guī)仔細地對其作品進行修改,他的小說沒準根本就賣不動。一個作家一種創(chuàng)作方法,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以你所了解的人物作為小說的原型,這一條可能會使你遇到大麻煩。你不僅要使讀者容易記住人物的眼睛、頭發(fā)的顏色和怪癖,還要讓人物符合小說中故事的要求。
例如,你的姨媽米麗(你十分了解的一個人物)有可能確實和你小說中的姨媽米麗做了同樣的事,但是對于從不知道米麗的讀者而言,米麗姨媽則可能完全不符合他們的口味?!罢鎸嵉摹钡娜宋锟梢酝ㄟ^多種方式與小說中的他或她相對應,他們的某種行為使你加深了對他或她的理解。但現(xiàn)實生活中的人或事,并不一定非出現(xiàn)在小說里。因為現(xiàn)實中的人并非那樣理性,而小說中的人物卻總是如此。有時,編輯們指出小說中的人物某一行為不合理,需要修改時,作家則認為,根本不需要做任何修改,因為小說中人物的原型就是那樣做的,所以小說人物也應該如此。但這番話往往促使編輯毫不留情地進行大筆修改。
選準某位你所喜歡和欣賞的作家,然后模仿他或她的風格。我最近多次聽到這樣的意見,但我確信它僅對某些人管用。這條小策略是有關小說創(chuàng)意的,出版商是不會為模仿之作付大價錢的。跟在這條經(jīng)驗后面走,如同某個歌手或演員以模仿麥當娜為自己的演藝生涯。許多人可能都在這么做,但麥當娜只有一個,而且也只有她能得到合同。也許你可以長時間地、完全模仿某人的寫作風格,但最終要形成你自己的風格。另一方面,長期模仿下去,你自己的風格可能會受到抑制。
研究雜志,看看他們發(fā)表什么樣的小說。如果你打算一篇接著一篇地研讀雜志里的文章,然后寫出十分類似于那種故事的東西,那么你的故事很有可能會因缺乏新意而被退回。沒有一個編輯愿意買一篇似曾相識的故事。所以雷同只會帶來退稿。再次研究雜志,你會發(fā)現(xiàn)每一個故事都有它獨特的視角。力度或者吸引人的地方,使它有別于其他的故事。這就是它們得以發(fā)表的原因。
一個更好的方法也許是找找什么樣的小說不會發(fā)表。努力發(fā)現(xiàn)編輯的禁忌之處,避開它們,寫你真正想寫的東西。那么,它就會輕而易舉地落人編輯們搜尋的視野之中,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
例如一個以刊登神秘小說為主的雜志,很少會刊登關于疾病、蔑視老者、法律糾紛的題材。你也不會在它的書頁中發(fā)現(xiàn)暴力或性愛圖片,或者有關謀殺配偶的故事。這些禁忌大多是由于編輯的口味和市場因素所形成的。
對于剛剛踏上寫作道路渴望得到指導的初學者來說,以上所述僅是一些常見的“座右銘”。其他還有諸如:“每天抽出一定的時間來寫作”,‘在你把作品交給出版商之前,先讓你的朋友過目,并相信他的判斷“,”閱讀一些情節(jié)安排得很’公式化‘的小說,以便清楚地了解它們是如何構筑的“等等。如此種種的經(jīng)驗之談在作家筆會和寫作班上泛濫成災,所有的建議都不完全正確。
盡管作家們有許多共同之處,但要想找到完全一模一樣的兩位作家比找到兩片相同的雪花還要難。有的作家喜歡安靜,有的作家則喜歡一邊聽著收音機一邊寫作;有的作家愿意做獨行俠,而有的作家則樂意在公司工作和擁有一個熱鬧的大家庭;有的作家要么嘴里叼著根雪茄或香煙,要么旁邊擺著杯茶或咖啡,要么膝蓋上蹲著一只貓,否則就無法工作;有的人喜歡手寫,有的人喜歡打字機,而有的則喜歡用電腦。
盡管有了許多關于如何創(chuàng)作和暢銷的既定規(guī)則,但是寫作仍然是一項極具個性化的特殊工作,那其中的奧秘就像人的內(nèi)耳彎彎曲曲。探索奧秘才是寫作的動力。
與其用規(guī)則的條條框框將自己束縛,不如大膽地進行寫作嘗試。突破比墨守成規(guī)更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