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路遙馬急的人間,你在我心里何止幾年?!〕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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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程鑫,三個字對我來說,就像一座大山。
我是丁家繼承人,所以我必須足夠優(yōu)秀。
沒有人在意我開不開心,只在意,我能不能夠做到。
我也習慣了如此,漸漸養(yǎng)出了一副生性淡漠的模樣。
我的前十幾年人生,循規(guī)蹈矩,按著母親的意愿活著,我好像,從來沒有真心實意地開心過。
后來,我遇到了一個姑娘。
從此我的世界不再是單調(diào)的灰黑白,有了不一樣的色彩。
她叫沈聞櫻。
第一次見面,我看見一個大概只到我胸口的女孩,一頭撞到了電線桿上。
她以為是人不長眼撞到了她,誰料只是一個靜靜矗立在那的電線桿。
我那時候想,怎么會有這么呆的姑娘啊?
后來我們認識了。
原來她還是我的小學妹。
我從未見過如此鮮活的生命,她與其他世家女子不一樣,見到他的時候,沒有如狼似虎的眼神,沒有深入眼底的貪念。
她的眼底很干凈,像澄澈的水。
我喜歡她的笑,開懷的笑,肆意的笑。
那是我不曾有過的情緒,如果沒有遇到沈聞櫻的話,我想我連開心都不知道是什么。
看到她對著其他人笑,我忽然很嫉妒。
太奇怪了,我居然學會了嫉妒。
算了,我還是承認吧,我這顆平靜了十幾年的心臟,開始為一個女孩劇烈跳動。
雖然遲鈍,可我不傻,我想,我喜歡上了她。
“喜歡”這個詞,曾經(jīng)離我好遠好遠,我不知道自己喜歡什么。
現(xiàn)在有了,我喜歡沈聞櫻。
我喜歡呆呆傻傻和朋友打鬧的阿櫻,喜歡對著自己憨憨一笑的阿櫻,喜歡像個小倉鼠一樣吃零食的阿櫻。
不論她什么樣子,我都好喜歡好喜歡。
可惜,我們因為年級不同的緣故,交集并不算多。
去了大學,再也不能每天借著學生會主席的身份紀檢時偷偷看一眼她了。
見不到她,很不開心。
嚴浩翔覺得那段時間的我很奇怪,我也覺得。
不過,他這種母胎單身狗,是不能明白自己的,所以我自動忽略了嚴浩翔意味深長的表情。
我參加了一個社團,抽中了一個拍攝主題,居然是“約會”。
看著手中的紙條,我的腦海中下意識地蹦出了阿櫻的笑顏。
我有些緊張地跟阿櫻說了自己的作業(yè),請求她幫忙,她點了點頭。
那一刻,我面上雖然酷酷的,沒什么表情,可心里早就炸鍋了。
她答應我了!
很開心!
期盼了許久,總算到了我與阿櫻約定的日子。
我牽到了她的手,小小的,軟軟的。
第一次牽女孩的手,我有些害羞,可不能在阿櫻面前露怯。
于是我故作淡定地帶著阿櫻四處約會,實則耳垂紅的滴血。
嗯?你問我怎么知道的?
那自然是趁著阿櫻上廁所的時候,我偷偷照了照鏡子看到的。
我們一起去了許多地方,那半天的時間,是我最快樂的時光。
我們就像一對普通但在熱戀中的小情侶。
情侶這兩個字,對從前無心情愛的我而言,只會嗤之以鼻。可如今的我心神全被阿櫻掠奪,如果是和阿櫻做情侶,實在是樂意至極。
我在她看不見的地方,偷偷用目光描摹著她的側(cè)臉很多次。
真的好喜歡,好喜歡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