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里有一個老巷子,巷子里種著幾棵洋槐。芳娘就住在這里。
她是個寡婦,丈夫剛死就被婆家趕了出來。芳娘有兩個孩子,大的是男孩,叫李衛(wèi)國,小的是女孩,叫黃芳娟。
芳娘本名叫什么連她自己都忘了,芳娘僅記著自己姓黃。父母早逝,又沒有兄弟姐妹,為了養(yǎng)活祖母,她從家鄉(xiāng)千里迢迢來到京城。十五就開始學習魚水之歡,十八歲就賣起了肉。芳娘是她的藝名。
她幸運也不幸運,初夜被丈夫買下,然后——也許是一見鐘情,也許是貪圖她的肉體,丈夫李陽江成了她的常客。
在一個秋天,她被丈夫贖回家。結為夫妻,生下了一雙兒女。兒子是丈夫起的名字,女兒是她起的,婆婆不讓小娟子隨李姓,又不準芳娘隨意冠個姓氏,娟子就跟著她姓。
這房子是她祖母早些年來京城旅游時留下來的,那時候她家也算富裕。誰曾想因為一場鼠疫敗落了。
這么多年,黃家人把這座房子都忘記了。直到祖母去世前提起,芳娘才想起來自己幼時確實住在那里一段時日。
于是,安葬好祖母后芳娘就帶著一雙兒女住了進去。
本來以為這房子沒有多大,誰曾想住進去才發(fā)現(xiàn)竟然還有空房間,芳娘干脆租了出去,我和弟弟就是租客。
芳娘的故鄉(xiāng)是一個小山村,她不止一次向我描述那里有多么美麗。
我們一直是好友,她會朗讀我的作品,會陪我看星星,看雨。盡管我們相差二十幾歲。
我來到槐花巷子時是十八歲,她三十二歲。
我離開槐花巷子時是三十歲,她永遠消失。
我也不知道我為什么會寫下自己的回憶,或許是為了自己害死她而自責,或許是把痛苦發(fā)泄出來。
我記憶里的槐花巷子,芳娘還笑著。她是個苦命女人。
夠了,大概過不久我就會自首。值得一提的是,我并不怎么喜歡她,也許因為她沒有我熟悉的京味。
我是一個優(yōu)柔寡斷的作家,人們會嘲笑我,一個女人果然寫不了好作品。
一個殺人犯能寫出什么好作品呢?沒有,這是一段混亂的記憶,我被這段記憶折磨著,不得善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