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他這一說,恍然大悟,拿出手機撥打了報警電話。
隨后,警察到達現場,進行了現場拍照取證。我也隨尸體運輸車回到了局里,受害者脖子上有明顯的勒痕,還有被侵犯過的痕跡,并在受害者身上提取到犯罪嫌疑人的DNA。
隨后警方開始在案發(fā)現場附近進行大量的走訪和調查,一名目擊者稱,曾看見過一名中等身材的男子將一輛四輪貨車停在案發(fā)現場的路邊,當時天色比較晚,光線昏暗,沒有看清車牌號也沒記住長什么樣子。
但是全市貨車司機很多,并且這條路并沒有監(jiān)控,裝人的麻袋也是最普通的,警方想要在這些司機中找到犯罪嫌疑人,如同大海撈針。
但是從嫌疑人的腳印來看,他的身高最多一米六五,受害者身材相對強壯,應該曾與嫌疑人發(fā)生過激烈的搏斗,嫌疑人僅用幾秒鐘就將受害者掐死。說明這位嫌疑人身材短小精壯,可能還有過殺人的經驗以及前科。
之后的幾天內警方毫無頭緒,直到三天后……
一名叫王紅的女孩來到派出所報案,稱自己被人侵犯,還差點被掐死。
王紅帶著派出所的民警來到犯罪嫌疑人家中,派出所所長盧榮發(fā)現王紅帶自己來到都是當地村民羅雨的家門口。盧榮對王紅說:“你是不是看錯了?”羅雨性格懦弱,怎么可能強奸殺人?
王紅堅稱,自己從羅雨中死里逃生,永遠都不會認錯。盧榮呆頭敲開羅雨的家門,一眼就看見了院子里停著一輛輕型貨車,羅雨家中只有幾件破家具閣樓的床上還有幾件女性衣物,這些正是受害者丟失的。知道這事,派出所所長才斷定,羅雨就是兇手。
立刻上報總局,對羅雨通緝。同時,警方也找到了羅雨的妻子,他妻子稱并不知道丈夫犯下了案子,也不知道丈夫去了哪里。警方獲得關鍵性證據后讓羅雨的妻子引誘羅雨出現,隨后警方在一間小屋內將羅雨抓獲。
后對羅雨的小型貨車車輪與案發(fā)現場的痕跡相比對,為一致。他的指紋和腳印也與案發(fā)現場留下的線索一致,證據確鑿。
根據羅雨交代:當時他拉完貨在市場等下一單。一個中年男人下了一個訂單,是去城東市場的。在送貨過程中,自己因為勞累在后面睡會兒,讓中年男人代開,在夜里的時候,車輛突然急停,我明顯感覺撞到了什么東西,他說只是支兔子沒什么大不了,我感覺撞擊的物體絕對不僅僅一只兔子的大小,我打開車門走下車,見一名女子躺在車前。我此時已經嚇壞了,而且這也不是定好的運輸路線。他拿出一張銀行卡“這里有兩萬,你去把她處理掉,不要報警,不要和任何人說,不然我隨時能找到你?!?/p>
“我當時也是嚇壞了,害怕坐牢,所以就把人抬到車廂里,一直到第二天早上都沒有找到合適的地方拋尸,只得停在自家院子里。中午喝了點小酒,也是鬼迷心竅,就……我已經后悔死了,那兩萬塊錢我一點也不敢動啊?!?/p>
隨后,南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羅雨死刑,立即執(zhí)行。
我剛從局里匯報完出來,就看到顧遠喬搭著江柚白的肩膀吹噓他自己曾經風光。我大步向他們走去。
“顧遠喬!”話剛說出口,我的身體就不受控制的向地面倒去。
“老江!老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