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新唐書·列傳第八》:太平公主,則天皇后所生,后愛之傾諸女。榮國夫人死,后丐主為道士,以幸冥福。儀鳳中,吐蕃請主下嫁,后不欲棄之夷,乃真筑宮,如方士薰戒,以拒和親事。
4 舊唐書·卷四:二年春正月壬午,幸東都。丁酉,幸合璧宮。戊子,慮雍、洛二州及諸司囚。甲子,以發(fā)向泰山,停選。三月甲寅,兼司戎太常伯、永安郡公姜恪同東西臺三品。辛未,東都造乾元殿成······麟德三年春正月戊辰朔,車駕至泰山頓。 .國學(xué)原典[引用日期2015-06-24]
5 《舊唐書·賀蘭敏之傳》:“時太平公主尚幼,往來榮國之家,宮人侍行,又嘗為(賀蘭)敏之所逼。俄而奸污事發(fā),配流雷州,行至韶州,以馬韁自縊而死”。
6 《新唐書·列傳第八》:久之,主衣紫袍玉帶,折上巾,具紛礪,歌舞帝前。帝及后大笑曰:“兒不為武官,何遽爾?”主曰:“以賜駙馬可乎?”帝識其意,擇薛紹尚之。假萬年縣為婚館,門隘不能容翟車,有司毀垣以入,自興安門設(shè)燎相屬,道樾為枯。
7 《新唐書·列傳第八》:紹死,更嫁武承嗣,會承嗣小疾,罷昏。后殺武攸暨妻,以配主。主方額廣頤,多陰謀,后常謂“類我”。而主內(nèi)與謀,外檢畏,終后世無它訾。
8 《新唐書·列傳第八》:而主內(nèi)與謀,外檢畏,終后世無它訾。
9 《新唐書·列傳第八》:永淳之前,親王食實戶八百,增至千輒止;公主不過三百,而主獨加戶五十。及圣歷時,進及三千戶。預(yù)誅二張功,增號鎮(zhèn)國,與相王均封五千,而薛、武二家女皆食實封。主與相王衛(wèi)王成王、長寧安樂二公主給衛(wèi)士,環(huán)第十步一區(qū),持兵呵衛(wèi),僭肖宮省。神龍時,與長寧、安樂、宜城、新都、定安、金城凡七公主,皆開府置官屬,視親王。安樂戶至三千,長寧二千五百,府不置長史。宜城、定安非韋后所生,戶止二千。主三子:崇簡、崇敏、崇行,皆拜三品。
10 《新唐書·列傳第八》:韋后、上官昭容用事,自以謀出主下遠甚,憚之。主亦自以軋而可勝,故益橫。于是推進天下士,謂儒者多窶狹,厚持金帛謝之,以動大議,遠近翕然響之。
11 《新唐書1列傳第八》:玄宗將誅韋氏,主與秘計,遣子崇簡從。事定,將立相王,未有以發(fā)其端者。主顧溫王乃兒子,可劫以為功,乃入見王曰:“天下事歸相王,此非兒所坐?!蹦艘赐跸?,取乘輿服進睿宗。睿宗即位,主權(quán)由此震天下,加實封至萬戶,三子封王,余皆祭酒、九卿。
12 《資治通鑒》:太平公主沉敏多權(quán)略,武后以為類己,故于諸子中獨愛幸,頗得預(yù)密謀,然尚畏武后之嚴,未敢招權(quán)勢;及誅張易之,公主有力焉。中宗之世,韋后、安樂公主皆畏之,又與太子共誅韋氏。既屢立大功,益尊重,上常與之圖議大政,每入奏事,坐語移時;或時不朝謁,則宰相就第咨之。每宰相奏事,上輒問:“嘗與太平議否?”又問:“與三郎議否?”然后可之。三郎,謂太子也。公主所欲,上無不聽,自宰相以下,進退系其一言,其余薦士驟歷清顯者不可勝數(shù),權(quán)傾人主,趨附其門者如市。子薛崇行、崇敏、崇簡皆封王,田園遍于近甸,收市營造諸器玩,遠至嶺、蜀,輸送者相屬于路,居處奉養(yǎng),擬于宮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