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元律
唐玄宗開元年間,由李林甫等人主持下令修訂《永徽律疏》,刪除不合時(shí)宜的條款與稱謂,后頒行刊定天下,稱為《開元律》。 唐玄宗開元年間曾兩次改律,分別是開元六年(718年)至開元七年(719年)和開元二十二年(734年)至開元二十五年(737年)。兩部都為《開元律》,為了區(qū)別,通常也稱第一部為《開元七年律》,第二部為《開元二十五年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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