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玫瑰在婚后第三年才發(fā)現(xiàn),權順榮每天清晨都會偷偷檢查她的槍。
"子彈少了兩顆。"他赤腳從更衣室走出來,腰腹的疤痕在晨光中泛著淡粉色,"昨晚有人闖院子?"
她故意不答,看著這只人形兇器單膝跪地給她穿絲襪,后頸新紋的玫瑰紋身隨動作若隱若現(xiàn)——那是他洗掉「洪」字烙印后,非要她親手設計的。
"是野貓。"她突然踩住他膝蓋,"你開槍前不確認目標?"
權順榮托起她腳踝輕咬:"汪。"
檢察官上門調查暴力事件時,權順榮正在給女兒扎辮子。
"洪女士,您先生昨晚..."
"在婦產科陪床。"她推出一疊照片:權順榮穿著粉色圍裙給新生兒換尿布,手臂上的般若刺青和奶瓶形成荒誕對比,"我們現(xiàn)在是母嬰用品連鎖店股東。"
檢察官走后,權順榮從嬰兒房拎出個血淋淋的麻袋:"解決了。"
洪玫瑰把草莓喂進他嘴里:"下次用溶解劑。"
洪家老宅改建的幼兒園開業(yè)那天,權順榮在監(jiān)控室摁住她手腕。
"大小姐現(xiàn)在連槍套都選粉色的?"他扯開她西裝外套,內側縫著十二把微型匕首,"真可愛。"
窗外傳來童聲合唱,她反手將他鎖在監(jiān)控臺上:"校歌我寫的——"
"「要像玫瑰一樣美麗,像野犬一樣活著」。"權順榮接完下半句,突然笑著咬她耳垂,"但您教會我的其實是..."
"被馴服的狼......"她喘息著扯他領帶,"......也能當牧羊犬。"「真正he是惡龍為公主戴上項圈,而公主的裙擺永遠沾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