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靜案這樁由雍正帝親自領(lǐng)導,并由他親自審訊的清朝最大文字獄案,從雍正六年開始立案追查,直到雍正十年方告結(jié)案。而最后的處置,卻一反歷代皇帝處置欽犯的常例。
雍正下令免罪釋放曾靜、張熙等謀反犯,讓他們戴罪立功,到各地現(xiàn)身說法,清除流毒;
政治思想犯呂留良被銼尸梟首。他的長子呂葆中、學生嚴鴻逵被刨棺戮尸,梟首示眾。其他受誅連的依律處斬、杖斃、緣坐和發(fā)配等嚴刑懲處。
對于雍正的“出奇料理”,九卿大臣大為不滿,紛紛上書要求將曾靜、張熙等謀反人凌遲處死,即是碎尸萬段也不足平臣民之憤。
雍正帝力排眾議,他認為
胤禛(雍正帝)若不是張熙自投羅網(wǎng),曾靜等供出許多散布流言蜚語惑眾造反的人和誹謗朕的奸人惡黨,如何能暴露無遺? 朕深居皇宮何以能知道,何以能去一一查清,又何以能使天下臣民得知朕繼位之正?
這樣去看問題處理問題,那曾靜、張熙等人還是有功勞的,故而皇上不究其往,不究其罪,決定予以無罪釋放,使其改過從新。并說
胤禛(雍正帝)以后不要再向朕上奏此處置曾事,即是上本奏章,朕也不再看了。
非但如此,雍正還降諭子孫后代
胤禛(雍正帝)朕之子孫將來亦不得以其詆毀朕躬而追求誅戮。
同時,雍正帝編纂刊刻這樁最大文字獄案的全部諭旨、審訊、口供秘密記錄,后附曾靜的認罪書《歸仁說》,編寫成一本書,書名為《大義覺迷錄》,發(fā)行全國各府州縣以及“遠鄉(xiāng)僻壤,讓讀書士子及鄉(xiāng)曲小民共知”。“要每學宮各貯一冊”,永久存檔,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胤禛(雍正帝)倘有未見此書,未聞朕旨者,經(jīng)朕隨時查出,定將該省學政及該縣教官從重治罪,要使遠近寡識之士子不至溺于邪說。
可見《大義覺迷錄》是雍正帝的力作,具有非常特色的曠世大著,因為它能使人人都“覺迷”起來,緊跟雍正走。
曾靜、張熙被釋放后,安排在湖南觀風整俗使處,以便隨叫隨到聽候遣使,地方官員和平民百姓,不能蔑視譏諷。
之后,曾靜、張熙攜帶《大義覺迷錄》,到各地向民眾現(xiàn)身說法,宣講《大義覺迷錄》。由此可知《大義覺迷錄》刊刻數(shù)量之多,普及發(fā)行之廣達到雍正年間最高水平。
雍正帝于雍正十三年八月病逝,由其子弘歷嗣位,第二年,改年號乾隆。乾隆帝登基后不過一個多月,即雍正十三年十月八日,下令逮捕曾靜、張熙進京。
弘歷著湖廣督撫將曾靜、張熙即行鎖拿,遴選干員解京候?qū)?,毋得疏縱曳漏。其嫡屬交地方嚴行看守候旨。
十二月九日,乾隆帝又下一道凌遲處死曾靜、張熙的諭旨。
弘歷曾靜、張熙著照法司所擬,凌遲處死。
同時,將雍正帝精心編撰刊行天下的《大義覺迷錄》宣布為禁書,停止刊刻,停止頒發(fā),私藏者治罪,在全國范圍內(nèi)統(tǒng)統(tǒng)收繳銷毀。
至此,曾靜謀反案劃上句號,奇書《大義覺迷錄》也銷聲匿跡。